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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總目標

課程總目標

數學課程的目標如下:
為使學生能夠在這個科技與資訊發達的社會從容地應付日後在升學、 工作或日常生活方面對數學的需求,並對終身學習有充足的準備, 數學科程旨在培養學生以下的能力及態度:
(a) 批判性思考、創意、構思、探究及數學推理的能力,以及利用數學來建立及解決日 常生活問題、數學問題、及其他有關學科的問題的能力;
(b) 與別人溝通及能以數學語言清楚和邏輯地表達意見的能力;
(c) 運用數字、符號及其他數學物件的能力;
(d) 建立數字感、符號感、空間感及度量感和鑑賞結構和規律的能力;
(e) 對數學學習採取正面的態度,以及從美學和文化的角度欣賞數學的能力。


部份內容輯錄自教育局課程發展議會2002《數學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(小一至中三)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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